“第一杀手”到“能源新宠”—瓦斯开发之路

作者:李玉海2008-08-2100:09:56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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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一杀手”到“能源新宠”—瓦斯开发之路

李玉海

一、矿工杀手

瓦斯,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、毛骨悚然的词。

从不完全统计分析数据来看,新中国成立以来,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19起,其中18起是瓦斯事故,事故起数95%

20012005年,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28起,死亡1689人。其中,瓦斯事故24起,死亡1558人,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6%和92%

其中,200410月河南大平煤矿瓦斯爆炸148人遇难,200511月黑龙江七台河煤矿爆炸169名矿工遇难……

说瓦斯是矿工的第一杀手一点也不假。

那么什么是瓦斯呢?

所谓的瓦斯,学名又叫煤层气,是以甲烷(CH4)和一氧化碳(CO)为主要成分的、密度小于空气的混合气体,无毒、无味、无色,且不溶于水。

它的产生是由被埋入了地下的木材等有机材质随着岁月的更替、地质条件的变化,发生化学分解反应而产生的,原理和沼气的产生一样,是煤炭形成的伴生物。这些瓦斯分散地留存在透气性不那么好的煤层中或岩石中,随着气压的作用,像幽灵一样游走在地下,逐渐聚集,形成了浓度比较大的大煤层气田。

据统计,中国地下2000以内的煤层气量为30万亿~35万亿立方米,与全国常规天然气资源量相当。其中山西省是我国煤层气大省,煤层气量约为10万亿立方米,占全国总量的 13左右。

煤层气有易燃、易爆的性格,在矿井中和空气混合在一起,当瓦斯的浓度达到5%15%时,遇到火源就会爆炸,产生巨大的杀伤力。

煤层气发生爆炸需要具备三个条件:第一,瓦斯浓度达到爆炸限度;第二,火源,比如静电火花、违规抽烟等;第三,要有一定的氧气。而且,井下的气体温度越高,越容易爆炸。

在我国,46%的煤矿属于高含量瓦斯矿,已有相当数量的矿井已经开采到了地下600以下的瓦斯突出区,每向下开掘10,作业面温度就会升高1℃,瓦斯爆炸的可能性就会急剧增加,加之地质构造复杂、煤层透气性低、断层多、地应力大,采掘时极易发生瓦斯爆炸现象,成为矿工的无影杀手。

不过,从煤层气发生爆炸的条件来看,只有控制瓦斯的浓度比较可行。目前采用的措施是利用通风设备,将瓦斯抽出矿井排放到大气中,降低井下瓦斯浓度,从源头上进行治理。同时,也配备了瓦斯监测、监控手段和人员,以便及早发现瓦斯前兆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实际生产中,由于地址复杂,装备落后,不可能通过几个测量点就可以把瓦斯的分布状况了解透彻,而且矿井像一个迷宫,有一些是风吹不到的“死角”,所以发生意外情况是难免的。预防瓦斯事故就成了一个世界性难题。

瓦斯不仅仅是矿工的无影杀手,当用抽放的方法将瓦斯排到大气中时,又成了破坏大气质量的一个污染品。

一是甲烷是形成大气温室效应的气体,二是瓦斯气体中还含有一些能诱发和加重呼吸系统疾病的SO2NO2,而且,SO2 NO2还是形成酸雨的主要成分。大家都知道,酸雨破坏植被,造成水土流失,出现土地荒漠化、盐碱化,有人测算,排放1二氧化硫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000元。其实岂止是5000元。

大气无边界,国家环保总局数据表明,目前我国温室气体(二氧化碳、甲烷、氧化亚氮等)排放为每年30亿吨,位列世界第二;其中二氧化硫总排放量居世界首位。我国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酸雨侵蚀,三分之一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,大气环境已在超负荷运行,生态环境变得十分脆弱。据测算,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到GDP15%。

什么是污染品?在李玉海著的《经济学的表象》一书中对污染品是这样定义的,所谓的污染品就是人类无法控制和利用的有害产品。

现在我们回头想想,煤层气的化学成分不是和天然气的基本相同吗?

如果把煤层气作为“危险品”、“污染品”白白地排放掉,岂不太浪费、太愚蠢了。我们只要通过技术来控制它,它就变成了紧俏的热值高的能源产品啊。

我们还知道,能源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,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能源,社会向前发展是以能源消费为前提的,越舒适的生活就需要越多的能源维持它。

按照最新的价值理论,价值的大小就是用能量的有用功来衡量的,换句话说,价值就是有用能量。

这么说来,大量的煤层气原来有非常大的价值的。

那么。原来为什么不开发和利用储量如此大的煤层气呢?

原因是多方面的,有勘探开发经济成本高的问题,也有资金问题,产业政策不配套问题等,其实就是一句话:只顾眼前利益,没有认识到煤层气的价值,没有认识到自然的价值,也没有认识到人的价值。

由于我国一直以煤炭为主要能源,发展对煤炭有强大的需求,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,为了GDP的畸形增长,条件再复杂、环境再恶劣的煤矿,都不得不纳入开采范围。牺牲环境和生命来换取经济进步是当代人不能接受的。

但是,太平矿难、陈家山矿难、阜新矿难……一起起飞血溅泪的悲剧不断上演,接连不断的煤矿特大瓦斯事故坚定了政府开发瓦斯的决心,从国家的高度来关注瓦斯的开发已经成为一种共识。

号称“第一杀手”的到底有什么价值和如何人利用,下面,我们从技术和经济价值两个方面来分析:

从技术面上说,利用煤层气的基础技术并不复杂,基本工艺是:

第一,在勘探的基础上,从地面上向下钻采气井孔;

第二,建设地面煤层气的抽气系统;

第三,将抽出的煤层气经过管道输送进入到压缩站,进行压缩、液化、分离、储备等过程处理。

第四,用管道或专门运输车将压缩后的煤层气运送到用气区使用。

从经济价值方面上说。

第一,煤层气是一种新型燃气能源,烧水做饭、发电照明,样样能干,分离提纯后的产品还可以作为化工原料等。

第二,预先回收,可以降低或避免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,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第三,减少煤层气直接排空,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程度,而且,还能够获得一笔可观的减排收益,具有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。例如,根据《京都议定书》和它提出的“清洁发展机制(CDM)”,世行碳基金从晋煤集团购买了10年450万吨的煤层气减排指标,获得了高达19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。

第四,煤层气产业发展还会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链,包括土建、钻井机械、瓦斯抽取及输送设备、发电设备等,给相关产业以及就业带来不小的利益。按理论值粗算,1台50万千瓦机组每天的煤层气消耗量约为720万立方米,从稳定供气的最低量估算,目前的煤层气产量可以至少装备1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。

现在,通过技术的应用,瓦斯“抽放”变成了“抽采”。一字之差,使安全成本变成了生产收益。罪魁祸首就变成和天然气一样的香饽饽了,真是一石两鸟。不少商家,包括花旗银行、日本三菱重工等大公司也看到了瓦斯产业的发展前景,开始把目光转向这里。

06-4-20

本文作者:李玉海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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